为充分调动我省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加快推进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程,更好为参合农民提供服务,省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省卫生厅、省残联决定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免费白内障复明和肢残儿童矫治手术行动,于近期通过组派医疗队和设立定点医院的形式,在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琼海等11个市县(区),为持有《海南省新型合作医疗医疗证》的1000名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为持有《海南省新型合作医疗医疗证》的100名肢体残疾儿童免费施行矫治手术。为此,特制定了《海南省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海南省卫生厅、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白内障免费复明和肢残儿童免费矫治手术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
海南省卫生厅、海南省残联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白内障
免费复明和肢残儿童免费矫治手术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于2006年5月中旬开始实施“海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白内障免费复明和肢体残疾儿童免费矫治手术”行动,为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1000名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和100名肢残儿童施行免费矫治手术。
二、实施范围、对象
本次活动范围为已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琼海、五指山、澄迈、海口、三亚、昌江、定安、屯昌、东方、儋州、洋浦等11个市县(区)。对象为持有有效“合作医疗证”的白内障患者和肢残儿童。(任务安排表附后)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本次活动由省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省卫生厅、省残联共同组织,试点市县合管办卫生局、残联具体负责实施。省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办、省卫生厅主要负责各市县合管办的协调,督促相关市县经费按时到位,协助医疗队组建等工作。省残联负责本次活动计划、协调、患者筛查、医疗队组建与管理、工作统筹、登记、统计、医疗队设备器械、药品、材料的准备工作。
四、经费投入
省残联根据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工作经费,用于购置手术设备、器械、手术材料和主要药品,安排医疗队员食宿补贴以及其它相关费用。手术费用白内障复明约800元/例。肢残矫治的3600元/例,由省残联和各市县合管办分担,不得向患者收取任何医药费用,各市县(区)合管办按任务安排数,从当地合作医疗基金拨付专项经费:1、白内障患者筛查工作经费以200元/例为标准,于筛查工作开始前预拨50%给当地残联,活动结束后一周以内根据手术例数付清;并按实际手术量于活动结束后一周以内按200元/例拨付给当地定点医院,作为医院的工作经费补贴:2、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按实际手术量以1500元/例,于活动结束后一周以内拨付给定点医院(每个市县控制在10例以内)。
五、实施步骤
(一)、白内障复明手术
1、5月10日一一5月30日前,完成各手术点的患者筛查工作。
2、6月1日一一6月10日前,完成设备、材料、器械、药品的准备工作。
3、6月1日一一6月10日前,完成各手术点病房、手术室、常规药品准备工作。
4、6月10日一一6月14日前,完成医疗队组建工作。
5、6月15日一一7月15日前,完成全部的手术任务。
(二)、肢体残疾儿童矫治
1、2月10日一一3月31日,完成各手术点的患者筛查工作。(已完成)
2、4月1日一一4月9日,完成定点医院病房、手术室、药品准备工作以及医疗队组建工作。(正在进行)
3、4月10日一一5月31日,完成全部的手术任务。